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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最高人民法院9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了《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(2014-2018)》。綱要提出了45項改革舉措,是指導未來五年法院改革工作的重要綱領性文件。
  按照綱要,法院將在省一級成立法官遴選委員會,廣泛吸收法官代表、組織人事部門代表和其他社會人員參加,從專業角度提出法官人選。除人事管理之外,綱要還提出配合中央有關部門,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法院經費統一管理機制改革。
  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,對於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、確保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,具有重要意義。”最高法院司改辦主任賀小榮說。
  (原標題:省以下法院將推人財物統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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